1. 参展单位应具备生产和经营有效期内的《营业执照》等合法的资质、文件证书等(**客户提供所在国家的有效经营资格证件)。
2. 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《参展合同》,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展会组委会(传真或复印件同具有同等合同效力)。
3. 组委会在接到《参展合同》后两日内为参展商发送定金付款通知书,参展商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展位费定金。
4. 组委会在展会开展前一个月为参展商发送余款付款通知书,参展商在规定时间内展位费支付余款。
5. 参展商将所有费用(包括广告费用、论坛费用等)汇转入展会组委会指定银行账户,过期不付款者,组委会有权变更原定展位或取消其参展资格。组委会在收到展位费全款后,七日内为参展商发送展位确认函
6. 组委会坚持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确认的原则。
7. 组委会根据会场的整体效果和安全消防的需要,有权调整部分已确认展位